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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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2022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2022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第三批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9月7日(星期三)进行。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于9月7日上午7:30前到新泰市妇幼保健院(府前街1205号)院内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未按本通知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山东省电子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显示即可)和《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进入体检集合地点。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并贴面试通知书同版彩色照片(小二寸)。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有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本次体检费每人330元,体检时直接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现金。
11.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携带至体检集合地点。所有考生均需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显示即可)。
2.考前报备个人行程。按照新泰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市外来新考生还需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泰安入泰返泰报备”小程序,按照规定要求和指引填写报备信息。
3.进入集合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4.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生集合或体检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5.确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体检以及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须于9月6日下午17:00前进行电话联系(0538-7252377),并准备包括本人身份证照片、行程码截图以及隔离证明、社区或学校封闭公告、发热或新冠确诊医学证明或因其它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参加体检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延迟体检。
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②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或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0天者;
③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的;
④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6.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根据《简章》规定“对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相关递补公告会及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8-7252377
点击查看>>>附件1-3
1、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2、基本情况表
3、2022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第三批)
新泰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6日
原标题:2022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知(第三批)文章来源:http://www.xintai.gov.cn/art/2022/9/6/art_47996_10308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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